时间:2024-12-21
滨州仲裁委员会为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滨州仲裁委员会章程,发布第五届仲裁员选聘公告。
12月18日上午,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黄河三角洲交易中心成功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名单,确定了我所郭冬善、高德来律师获聘为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隶属于滨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滨州仲裁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4月19日正式成立的仲裁机构。
滨州仲裁委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具有“准司法权”的性质,其裁决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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