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4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式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
为了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并切实推进新修订的《统计法》的宣讲工作,在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副主任高德来律师受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之邀,于12月3日下午举办了一场专题讲座。该讲座聚焦中国宪法历次修订的概览以及新修订的《统计法》解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作用和地位毋庸置疑。它不仅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宪法的精神贯穿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此次携手德州调查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既是履行普法社会责任的有力彰显,更是法政合作的成功范例。未来,思昂律所将秉持专业初心,持续深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领域,与更多公职队伍携手,常态化开展高质量普法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让宪法精神在行政一线熠熠生辉,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强化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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