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昂说法‖企业破产时,债权人如何高质量进行债权申报?

时间:2024-11-19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以取得破产债权人的地位,行使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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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作为债权人债权申报的流程如下:

关注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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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密切关注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了解具体申报时间要求。

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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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交其主体材料及债权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在身份证明材料方面:债权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债权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若委托代理人申报,还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债权证明文件方面:准备能够证明债权存在和金额的材料,如合同、借据、发票、对账单、还款协议、判决书等。如果申报的债权是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其他材料,如果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物的产权证明等。申报时应提交以上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给管理人核验,管理人完成核验后相关原件即返还给申报人。

填写债权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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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破产管理人会提供债权申报书、申报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材料清单及填写说明的格式样本。债权人应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填写内容包括债权人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申报债权的数额(分别列明本金、利息及其他金额)、债权性质(如普通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债权等)、债权形成的事实和理由、有无财产担保及担保情况等。另外,如果债权人需要申报利息,还需要提供详细的利息计算表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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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债权人可以选择现场申报电子申报等方式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现场申报的优点在于有利于管理人及时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并向债权人出具回执证明,双方及时就申报材料进行沟通,核实有关证据;缺点是增加了债权人的成本。电子申报则相反,减少债权人债权申报的成本,网上操作即可,但增加了管理人债权审核难度,沟通相对不便。笔者建议,债权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但在提交材料时,都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保留好相关的提交凭证。

管理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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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管理人主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

债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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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审查完毕后,会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需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债权才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且补充申报的债权人需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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